國務院批復《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
記者15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原則同意《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務院批復指出,《規劃》實施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拓展發展新空間,以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級城市群為目標,以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以創新驅動發展、軍民融合發展為動力,以延續中華文脈、體現中國元素的風貌塑造為特色,加快高端要素和現代產業集聚發展,提升人口和經濟集聚水平,打造內陸改革開放新高地,充分發揮關中平原城市群對西北地區發展的核心引領作用和我國向西開放的戰略支撐作用。
批復要求,陜西、山西、甘肅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批復提出,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做好協調指導,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督查評估,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